联系人:王总
电话:13816365097
邮箱:2863321135@qq.com
网址:www.shqchs.com
地址: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888号
1.机动车辆的拥有者应在报废期满前向机动车辆回收企业出售,机动车辆拆解后7天内,上海报废车辆回收企业应在“停车、复驶/注销”申请单,废旧机动车登记证书.车牌.行驶证.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书副本.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。
2.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.行驶证作废。
3.办理车辆注销时,如遗失车牌,需同时办理行驶证补发手续。因其它原因不能交还机动车号牌.机动车行驶证的,由车辆管理所予以公告。